为热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加强党史学习教育,强化师德师风建设,激励全院教职工献身教育事业,学院决定通过组织2021年度“师德楷模·时代新人”“十佳优秀教师”“十佳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评选工作,全面开展“创先争优”主题实践活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评选范围
“优秀教师”的参评对象:各系、部专任教师;
“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参评对象:教学、科研、学生管理人员和其他行政管理及后勤服务人员。
二、推荐名额
各系部、处室按照评选条件,从本部门推荐“优秀教师”候选人3-4名;“优秀教育工作者”候选人1-2名。
三、评选结果
学院评审组择优评选“师德楷模·时代新人”4名,“十佳优秀教师”10名,“十佳优秀教工作者”10名。
四、评选条件
优秀教师评选基本条件:
1.政治坚定,师德高尚,爱岗敬业,勇于担当,甘于奉献,坚持践行“四有”好教师标准,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
2.热爱教育事业,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工作,努力进行教育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教学大赛等方面成绩显著;
3.在推进提质培优项目建设和“华为(廊坊)ICT 学院”等重点项目和工作任务建设中有显著业绩,在推进文明校园创建上档升级工作中贡献突出;
4.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取得创造性的成果,且具有显著的科学价值或者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基本条件:
1.政治坚定,爱岗敬业,勇于担当,甘于奉献,在教师和学生中享有较高的威望,能够起到榜样作用;
2.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热爱学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在师德师风建设及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事迹感人;
3. 在推进提质培优项目建设和“华为(廊坊)ICT 学院”等重点项目和工作任务建设中有显著业绩,在推进文明校园创建上档升级工作中贡献突出;
4.在学院德育、思想政治教育和作风建设工作中成绩显著。
五、评审机构
成立学院“创先争优”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梁雪梅、张志强
成 员:张玉青、李彦明、王华、张昕、李富刚
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评审组
组 长: 王华
副组长:侯如颖
成 员:由组织部、教务处、办公室、宣传统战部、学生工作部、纪检监察室会同各系部处室代表组成。
六、推荐办法和评选程序
1. 6月15日至6月17日,各系部、处室成立初选评审小组,在推荐人选时,按照从基层筛选、好中选优的原则统筹考虑,采取视频展示方式选拔推荐候选人。
2. 6月18日至6月21日,由学院组织部、教务处分别成立复选评审组。各部门分别向教务处、组织部提交推荐候选人材料。教务处评审组评选优秀教师候选人20名;组织部评审组评选优秀教育工作者候选人30名,参加学院评审会。
3. 6月23日,参加“师德楷模·时代新人”“十佳优秀教师”“十佳优秀教工作者”评选的候选人以录制视频形式介绍先进事迹参选,时限为4分钟。由学院评审组从50名候选人中,择优评选 “师德楷模·时代新人”4名,“十佳优秀教师”10名,“十佳优秀教工作者”10名。
4.获得“师德楷模·时代新人”“十佳优秀教师”“十佳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的最终人选由学院党委会研究确定。人选名单在学院办公网公示5天,接受全院师生监督。
七、工作要求
1.严格评选程序。学院各级别评审组按照评选条件和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评选、民主评优的方式进行。要与当前巩固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成果,与学院重点项目建设和工作任务结合起来,确保为全体教职工树立良好的榜样。
2.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通过弘扬尊师重教的文明校园风尚,增强人民教师光荣感、使命感、责任感,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学院整体发展。
3.广泛宣传报道。学院加大对获得各级荣誉称号人选的精神和物质奖励,在职称评聘及专业技术考核中给予政策倾斜。“师德楷模·时代新人”评选结果将作为当年省、市级师德标兵荣誉称号推荐的重要依据。通过廊坊市的主流媒体,学院网站等方式,广泛宣传优秀感人事迹,树立学院良好的对外形象,传播学院正能量,鼓励全院教职工争先创优,为学院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