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主管部门关于高校安全工作的要求,切实做好学院安全稳定各项工作,有效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事件,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应急处置体系,维护学院正常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结合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增强维护学院稳定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落实防范措施,狠抓隐患整改,强化师生安全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使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事件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努力做到统一思想,统一行动,及时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事件,确保学院持续协调稳定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预防为主、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建立逐级负责和逐级承诺制度,切实做到“排查的早,发现的了、控制的住,解决的好”,保证底数清楚,情况明了,措施到位,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把不稳定因素解决在始发阶段。
(二)坚持内紧外松的原则,既要全面深入认真地做好排查工作,扎实推进各项责任落实,又要低调、平稳,稳步进行,工作安排缜密、严谨,处理方式方法得当。
(三)要本着维护稳定大局、维护政策严肃性和连续性、维护师生合法权益的原则,努力把问题在最小的影响和范围内妥善解决。
(四)对已发生的重特大事故,严格按“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到位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明原因、追究责任、严肃处理,保障校园安全稳定。
三、校园突发事件的类型与级别
(一)校园突发事件是指发生在校园内或学院组织的校外活动中,由人为或自然灾害引起,具有突发性或难以预见,对师生人身安全造成严重损害、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造成严重影响、家庭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危害的各类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以下三种类型:
1.安全事故:自然灾害、火灾、建筑物倒塌、交通事故、群体拥挤踩踏、游泳溺水、户外集体活动发生意外等,致师生重伤、死亡;
2.公共卫生事件:群体食物中毒、环境污染中毒、传染性疾病、群体性不明病因等,致师生重伤、死亡;
3.社会安全事件:在校师生与当地群众群体纠纷、学生之间较大规模纠纷、非法组织的政治性群体聚会或游行、学生各类自杀死亡,因教学改革或拖欠教师工资等原因引发的教职工集体上访、教师行为不当致学生死亡或伤残或病重住院、严重影响校园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的群体性事件、个人极端暴力案件或其他突发事件。
(二)按其影响大小和危害程度,校园突发事件划分为一般性、重大、特大三个级别。
1.一般性校园突发事件。在个别范围发生,致师生重伤,或对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教育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家庭和社会稳定造成一定影响,以学院为主可进行处置,学院自己可以解决或不涉及学院以外人或事的问题。
2.重大校园突发事件。在个别范围发生,致师生伤亡,或对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教育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家庭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和重大危害,需由市委、市政府协调解决,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与学院共同参与处理的校园突发事件。
3.特大校园突发事件。发生师生死亡2人以上,或对师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教育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家庭和社会稳定造成特别重大危害并产生恶劣影响,出现全校或跨学校甚至向社会蔓延扩散的态势,或按有关规定应确定为特大级的紧急情况,需由市委、市政府协同市教育行政主管等相关部门共同处理解决的,或需报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甚至省委、省政府或教育部处置的校园突发事件。
四、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
(一)学院成立“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事件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作为领导全院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事件的领导机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院长
副 组 长:分管行政工作的院领导
成 员:各系部、处室主要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指挥、协调和组织校园重大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协调解决预防和处置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向上级汇报并请求指示;检查学院各有关部门按预防和处置预案开展工作和重大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落实情况。
(二)领导小组下设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事件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保卫处,学院办公室、财务处、保卫部门、学工处、教务处、后勤处为成员单位。
主 任:负责安全保卫工作的副院长
副 主 任:办公室主任、保卫处负责人
成 员:教务处处长、财务处处长、学工处处长、
后勤处处长
应急值班电话:6028816(白), 6028836(夜)。
主要职责:负责校园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部门联动机制,进行业务指导、协调专业培训、组织管理及监督检查;负责日常校园突发事件的排查、信息沟通报告及协调化解工作;根据领导小组的部署,承办预防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的专项工作。
(三)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组
1.通讯联络信息发布组
组 长:办公室主任
组 员:办公室成员、宣传信息中心成员
主要职责:及时向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报告突发事件;引导急救车辆或有关解救人员进入现场;保障通讯畅通,与领导小组和其它各工作组保持联系。根据事态发展及学院主要领导意见,统一对外发布信息,学院网站做好正面宣传。
2.救援行动组
组 长: 负责安全保卫工作的处室主要负责人
组 员: 负责安全保卫工作的处室全体成员及保安人员
主要职责:遇有突发事件,组织在场人员进行援救,协助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工作;维持秩序,迅速将受伤人员与现场分离,阻止其他人员靠近现场,避免事态扩大,降低损失。
3.疏散指挥组
组 长:学工处处长
组 员:学工处成员及事发所在部门领导和学管人员
主要职责:划定警戒区,安排人员警卫,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选定疏散通道,指挥引导受伤受困人员疏散;进行现场援助,及时发现、解救被困人员;负责仪器设备及其它贵重物品的抢运转移。
4.医疗救护组
组 长:后勤处处长
组 员:校医院负责人及医务室人员
主要职责:设置伤员临时救护站,负责一般伤员的救治;负责联系救治医院和救护车辆,及时将危重伤员送往医院救治;及时向指挥组报告伤员情况;储备一定数量的药品和器材,保证应急使用。
5.善后工作组
组 长:学院副书记
副 组 长:办公室主任、后勤处处长、学工处处长、
财务处处长、教务处处长
组 员:后勤处、学工处、教务处相关人员、
事发部门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安排受伤师生的善后工作,提供必要用品;负责接待和安抚来校探望的师生家属;协调有关部门核实人员伤亡和财物损失情况;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师生思想稳定;提供救援车辆,储备一定量的资金和物质,保证应急使用。
五、工作程序与要求
(一)总体要求
事件发生前,要立足防范,及时排查,掌握主动,防患于未然;事件发生后,要迅速判明性质,依法办事,注意方法,及时处置;事件平息后,要做好善后工作,制定整改措施,严密监控,防止出现反复或发生次生灾害。
(二)事件报告
1.发生校园突发事件,凡是知情人有义务在第一时间报告学院领导和相关人员。事发地责任部门应在第一时间向学院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事件办公室报告,同时经学院领导小组同意后由学院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事件办公室向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市委市政府等相关部门报告。
2.对传染病暴发和流行、非法组织政治活动、其它群体性事件等重大紧急情况,坚持边控制、边处置、边报告制度,防止事态蔓延扩大。在处置过程中,坚持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三)事件定性
发生校园突发事件后,学院主管领导应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立即进入指挥状态,召集各工作小组开展各项工作,准确了解相关信息、数据并作记录。根据校园突发事件情况,报当地公安部门(或110、119)、安监、卫生(或120)等相关部门协查,采取措施保护现场,配合有关部门对现场进行勘察,找出事件发生的原因,根据情况对案件进行定性。
(四)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由学院指定的新闻发言人(办公室主任或宣传部长)负责接受媒体采访,其他人员无权对任何单位或个人发布任何信息。新闻发言人要及时收集整理、分析核实相关信息,确定发布的目的、内容、方式和时机,上报领导小组批准后发布,把握必要口径、范围和层次。
信息发布要贯彻即时性原则、真实性原则、引导性原则和统一性原则。注意所有知情人员的思想动态,注意监控网络和媒体发布的信息。防止事件被片面宣传或由小到大,形成不稳定因素;严密监控网络和媒体发布的信息,及时澄清与事实不符的内容,正确回应公众的质疑,以防被别有用心的人员或组织利用和炒作,造成恶劣影响。
(五)调查与上报
1.事件调查分工。领导小组应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对突发事件迅速组织调查组开展调查工作。一般性突发事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以事发部门为主组织调查,并负责上报调查结果;重特大突发事件,由市委、市政府、市教育局协同其他相关部门组织,学院领导小组配合调查,并负责上报调查结果。
2.事件报告范围。重特大校园突发事件处置后,学院对案件的发生、处置情况、经济损失、社会影响、家属抚恤及补偿、责任人的处理、恢复学校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等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呈报市委、市政府,同时报送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
(六)各级别事件处置的具体要求
1.一般性校园突发事件的处置。事发后,学院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处置,领导小组组长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和有关应急资源,采取果断措施妥善处理,严防事态扩大;根据性质,报请市委、市政府、市教育局及公安、卫生等相关部门协调处理。在事件发生后的一日内,应按规定以书面形式将事故的发生、性质、处置情况如实报告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2.重大校园突发事件的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必须在第一时间通过电话将简要情况迅速报告市教育局,同时报告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并启动本预案;领导小组组长及相关人员要在第一时间迅速赶赴现场指挥,及时采取紧急措施,控制现场事态发展,并在事件过程中电话或传真连续报告事件详细情况及现场处置情况。必要时报告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
现场情况紧急或突发事件已超出学院、市教育局应急处置职责或应急资源处置能力范围,应立即请求上一级有关部门共同处理。
3.特大校园突发事件的处置。 发生死亡2人以上或确定为特大级的校园突发事件,接报后,学院立即启动本预案,领导小组在第一时间内向市委、市政府、市教育局及相关部门报告,同时按特大校园发生事件的处置规定进行先期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工作组赶赴现场,配合市委、市政府及教育局等相关部门工作。
如突发事件出现难以控制的事态、或呈蔓延、扩大、发展的趋势,现场人员伤亡继续增加或形势继续恶化,并超出我市应急处置职责或应急资源处置能力的,应急速请示市委、市政府主管领导,立即向省委、省政府及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请示,要求提高应急指挥级别,扩大应急范围。
六、几类常见事故的预防和处置
校园内常见的突发事件主要有各种自然灾害、火灾事故、交通事故、治安案件(盗窃 、打架斗殴等)、食物中毒事件、群体性(疫情、传染病等)事件等。
(一)自然灾害。根据教育部门和气象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快速利用电话或班会形式把可能发生的灾情在第一时间传达到每一位师生;加强对师生自然灾害预防和自救方面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师生的防险避灾、自救互救的常识和技能。
地震灾害是平原地区最具伤害力的自然灾害,往往波及面积大,范围广,救援力量难以及时到达,开展有效预警和自救尤为重要。
1.地震灾害的预防。加强抗震知识宣传,通过举办专题展览,知识竞赛、召开主题班会等方法,加强对地震基本知识、应急求生技能、防震法律法规的宣传,切实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制定切实可行的演练方案,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师生自救互救技能。
2.临震应急行动。接到上级地震、临震预(警)报后,领导小组立即进入临战状态,依法发布有关消息和警报,全面组织各项抗震工作。各工作组随时准备执行防震减灾任务。
(1)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属建筑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停止各项大型活动。
(2)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管理,加强对食堂、供电输电、机房等重要设备、场所的防护,保证防震减灾顺利进行。
(3)加强对广大师生的宣传教育,做好师生思想稳定工作。
(4)加强各类值班值勤,保持通信畅通,以便随时听取领导小组以及有关部门关于地震情况的通报和通知,汇报工作情况。
(5)按预案落实各项物资准备。
3.震后应急行动。发生破坏性地震后,领导小组立即开展工作,在第一时间集结各工作小组,迅速组织抢险救灾。
(1)迅速发出紧急警报,组织仍滞留在各种建筑物内的所有人员撤离。
(2)迅速关闭、切断输电、供水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除外)和各种明火,防止震后滋生其它灾害。
(3)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并送至附近救护站抢救。
(4)加强对重要设备、重要物品的救护和保护,加强校园值班值勤和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
(5)积极做好广大师生的思想宣传教育工作,迅速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6)迅速了解和掌握受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
4.灾情过后,领导小组应统计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做好伤亡人员及家属、家长的思想工作,制定整改措施,避免次生灾害及灾后疫情所带来的损失,形成书面材料报有关部门。
(二)火灾事故
1.火警初发阶段处理:一旦发生火警、火情,值班巡逻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察看,如果火情不大,可立即采取使用灭火器、打开消防栓或利用现场可用物品等扑救措施进行扑救,同时报告有关部门。
2.火灾蔓延阶段处理:
(1)如火情有扩大趋势,难以自行扑灭,要迅速报“119”火警,组织师生迅速撤离火区,并关好防火门,防止人员伤亡,避免火势蔓延,同时向带班领导报告。
(2)向“119”火警电话报警时,要沉着冷静,要讲清单位的名称、地址、尽可能讲清楚燃烧物的性质,并说明报警人的姓名和电话号码。打完电话后要通知值班人员在路口迎引消防车,并引导消防队员进入火灾现场。
(3)值班巡逻人员不得离开现场,要自始至终做好火灾事故的现场记录,并随时向学院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火灾情况并进行现场扑救。在实施过程中,要服从现场扑救指挥员的指挥。
(4)现场和值班人员要积极配合消防灭火工作,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人员疏散工作,并保护好现场。一般不组织学生参加灭火。
(5)学院各消防通道要保证畅通无阻,通道内不得堆放物品,消防通道不得改为它用。
(6)火情过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协助消防部门查明火灾原因,统计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制定改进措施,形成书面材料报学院主管部门。
(三)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是由于驾驶员疲劳驾驶、超速、超载、随意变道,闯禁令标志、应变能力差、车况差、车辆安全性能(特别是制动系统)差等情况引起的车辆及乘员安全事故,往往会造成群死群伤,损失程度和处置难度较大。
1.事故预防
为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应加强对驾驶人员及乘车人员的宣传教育,增强乘驾人员的法制观念和防范意识;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措施,制定相关规章制度,落实有关法律法规。
2.事故的处置
(1)现场人员第一时间报领导小组组长或拨打120电话救援,临时采取救护措施,等待救援。经领导小组接报后向教育主管部门或政府相关部门汇报,同时与交管部门和保险公司联系。
(2)领导小组接报后立即调集各工作小组人员和车辆、物资到达现场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救治。
(3)现场人员保护现场,做好现场记录。
(4)医疗救护组将受伤人员尽快送往医院救治(或视情况拨打120)。
(5)由善后工作组通知伤亡人员家属或家长到达指定地点,
做好家属或家长安抚工作,维护正常秩序。
(6)领导小组办公室整理事故发生、处理过程及人员财产损失情况报有关部门。
(四)治安事件
1.事件的预防
做为突发事件的种类之一,是指违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规,依法应当受到治安行政处罚,由公安机关依法立案查处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校园治安事件主要包括盗窃、打架等。为有效预防此类事件发生,保卫和学生管理人员时刻保持高度警惕,要掌握并关注重点部位和重点学生的基本情况,了解重点部位安全防范的薄弱环节,掌握学生的思想和情绪波动,做到不让作案者有机可乘,把学生之间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保卫和学生管理部门,除了对其进行必要的防范外,还要进行有效的警备防卫,要做到人防、技防相结合。
2.事件的处置
一旦发生打架事件,现场人员应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并在第一时间向值班人员汇报,紧急情况时可拨打110电话求救;值班人员接报后要迅速赶赴现场,协同现场人员或公安部门控制事态,及时将受伤人员送往医务室、就近医院或拨打120进行救治,并在第一时间向带班领导报告。
发生盗窃事件后,报案人要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配合有关部门对现场进行勘察取证,并在第一时间向值班人员汇报。
3.案件处理后
相关部门要对案件进行认真分析,找出事故发生的原因和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同时要做好善后工作,并对案件造成的经济损失、调查经过以及对案发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形成书面材料报学院主管领导。
(五)食物中毒事故
1.事故的预防
学院食堂要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食物中毒调查报告办法》等有关规定,采取积极有效的防治措施。充份利用广播、电视、网站、报刊、板报等各种形式,宣传普及有关食品卫生知识;严格审核从业人员资质,定期组织食堂从业人员培训,重点加强细菌性食物中毒、化学性食物中毒、蔬菜中毒的预防,增强从业人员的服务意识和业务素质;食堂管理部门要加强管理人员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食堂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师生员工的防范意识,避免食物中毒发生。
2.事故的处置
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后,事故当事人或事故第一发现人要立即向学院值班人员汇报,紧急情况可拨打120电话求救,值班人员在第一时间向领导小组汇报,领导小组根据食物中毒事故情况或工作需要向上级主管部门、卫生部门或公安部门报告。
如确定事故当事人系在学院内部引起食物中毒,保卫部门应对可疑食物和留样食物取样封存,交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技术鉴定;根据现场调查、技术鉴定、医生诊断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确定事故原因,分清责任。如确定事故当事人系在学院外部引起食物中毒,领导小组根据食物中毒事故情况或工作需要向上级主管部门、卫生部门或公安部门报告。
事故发生后,由领导小组安排部署善后工作。做好师生思想教育工作,维护正常的学习和工作秩序,同时密切关注网络信息状况。
(六)群体性(疫情、传染病等)事件
1.事故的预防
后勤部门要加强预防群体性(疫情、传染病等)事故的宣传教育,加强卫生常识宣传,增强师生防范意识;及时发布疫情、传染病通告,针对具体情况做好预防和处置准备工作。
2.事故的处置
发生群体性(疫情、传染病等)事故后,事故当事人或事故第一发现人要立即向学院值班人员汇报,紧急情况可拨打120电话求救,值班人员在第一时间向领导小组汇报,领导小组根据事故情况或工作需要向上级主管部门、卫生部门报告,同时采取隔离措施,对非传染人员采取预防措施,防止疫情扩散,等待上级部门的救援指示。
七、保障措施
(一)层层建立责任制。院长对全院安全稳定负总责,学院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稳定直接负责,各班级辅导员或班主任对本班稳定和学生安全负责。
(二)建立防范长效机制。领导小组要立足防范 ,牢固树立“预防先于处置”的思想,杜绝对校园安全隐患认识不足、长期忽视麻痹思想,建立防范各类突发事件发生的长效机制,为校园打造安全屏障。
(三)建立监测预警机制。领导小组及各系部、处室对阶段性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及时布置,组织会商预防,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明确各类突发事件监测预警系统的分工责任。各系部、处室须根据实际,按照本预案要求,建立各自应急组织,有针对性采取应急措施,组织精干的应急队伍,准备充分的应急资源。
(四)建立模拟演练制度。每学年由处理突发事件办公室(保卫处)负责组织对各类突发事故进行应急模拟演练,各种突发事故至少演练一次,增强和提高师生防范各类突发事件的意识和应对能力,做到有备无患。
(五)领导小组下设各工作组应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备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物资,保证工作需要。
八、奖励与处罚
对在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或有特殊贡献的部门和个人,学院给予表彰和奖励,并根据实际上报请上级有关部门表彰和奖励。对在预防、处置校园突发事件中玩忽职守者,逃避责任者,阻碍执行公务者,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情况者,视其情节和危害后果,由上级主管部门或学院给予相应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九、补充规定
未尽事宜可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发展需要及有关部门要求酌定,其它活动需要制定预案的参照本预案制定并执行,所制定预案与本预案冲突时执行本预案有关规定。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廊坊职业技术学院处置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廊职院[2012]7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