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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督导管理办法(修订)

时间:2019-07-12  来源:

为加强对学院教学活动的检查与指导,促进教学及相关工作质量的不断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按学院有关政策和管理办法,对学院内部的教学活动过程及教学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监督与评估。坚持督导结合,以督促导,以导为主的原则,形成院系(部)两级督导体系。总结成功的经验,分析教学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指导性的意见,为学院提供改进教学、加强教学管理的依据,确保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

二、组织形式

()学院教学督导的组织形式为教学督导办公室,督导成员由院内专职人员与聘请的副高以上职称的校外督导员组成。教学督导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在教务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系(部)教学督导的组织形式为教学督导小组,负责本系(部)的教学督导工作。督导组长由系(部)主任担任,副组长由教务科长和实习实训科长担任,督导成员4-8名,由教学经验丰富的专业(课程)带头人、教研室主任、骨干教师组成。

教学督导小组受院系双层领导,在院教学督导办公室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三、工作职责

(一)学院督导办公室

1.参与制订教学质量管理、教学常规管理方面的制度及有关文件;

2.组织对系(部)教学及教学督导工作的检查、评估与指导;

3.进行教学督导队伍的建设,提高督导人员的素质;

4.及时发现教学工作中的问题,提出改正意见,对带有普遍性的重大问题书面报告教学工作委员会;

5.召开督导工作会议,研究不同阶段的督导工作任务与要求,及时总结经验,改进并提高督导工作质量。

(二)系(部)教学督导小组

1.系(部)教学督导小组在教学督导工作中处于主导地位,对本系(部)教学运行秩序进行监督和检查,要有记录、有总结。

2.系(部)教学督导小组负责本部门教学质量的监控与评价。在全面详细地了解本系(部)的教学质量情况下,进行微观管理,规范执行学院的教学督导管理办法;

3.按照《廊坊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估办法》(廊职院发〔200629号)所规定的内容,组织对本系教学工作进行检查、督促、指导、评议和调研,及时掌握教学一线动态。向院督导办公室客观地反映本系(部)师生对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学院改进教学工作提供依据;

4.召开系(部)督导小组工作会议,研究不同阶段的督导工作任务与要求,及时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提高督导工作质量;

5.完成学院及督导办公室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督导员的职责与权利

(一)院督导员职责与权利

1.职责

1)在督导办公室领导下对学院各教学及教学管理部门、教学人员从事教学活动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提出评估与考核意见,并有针对性地开展指导活动;

2)受理教师、学生对教学及教学管理方面的意见、建议与申诉,并及时与有关方面沟通;

3)深入教学一线,及时发现教学及教学管理中出现的倾向性问题,向主管部门汇报,并提出解决改进教学与管理的措施和建议;

4)参与对教师及教学部门的考核,为学院实施考核提供有关资料。

2.权利

1)有权要求教学各部门提供教学活动的信息、资料和文件;

2)有权随时听课,检查教师的课堂教学、实践教学及辅导等工作的情况;

3)有权参加各系(部)有关教学、教学管理、教学研究工作的会议;

4)教学督导员在执行、履行其职责过程中,有关人员要积极配合;

5)院级督导员对各系(部)督导员有检查指导的权利。

(二)系(部)督导员职责与权利

1.职责

1)要深入课堂听课,全面了解课堂教学情况,包括教学进度、备课、课堂讲授、布置和批改作业、考试试卷和成绩以及学生出勤等具体情况。每周听课至少两次。

2)要深入实践教学的第一线,了解和掌握本系(部)实践性教学环节的教学情况。对本系(部)的实践性教学环节进行巡查,每周不少于一次。

3)不定期召开师生座谈会。了解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方法、教学效果;了解学生学习态度、学习方法、学习风气及其它教学环节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教学的意见和措施,上报学院教学督导办公室。

2.权利

1)有权随时进入教室和实训室听课,查阅教师教案、调阅教材、学生学习笔记、考试试卷及其他教学资料档案等;

2)有权建议系(部)对责任心强、教学效果好的教师给予表扬,对责任心不强、敷衍塞责的教师进行批评,并要求限期改正;

3)有权参与教师考评工作。

五、具体措施

()进行常规教学检查

坚持开展“期初”、“期中”、“期末”三个阶段的常规教学检查。“期初”以检查教学秩序和教学准备情况为主,由教务处督导办公室和各系(部)组织;“期中”以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授课进度和教学各环节检查为主,对教学文件质量进行全面检查,由教务处督导办公室布置,各系(部)具体组织实施,有关材料及时报送教务处;“期末”以监测考风、考纪为重点,要成立考风、考纪巡视组,及时检查并互相反馈。

()深入课堂听课

为掌握课堂教学情况,及时解决教学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加强教学质量监控,培养良好的教风和学风,院、系(部)教学督导人员要经常深入课堂,组织教师等不同层面人员听课交流,深化教学改革。

()建立学生信息员队伍

学生是学校教学过程的实际参与者,他们有权对教师的教学工作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建立学生信息员队伍,便于学院和各系(部)直接了解学生对教学和教学管理的意见,加强学生和教师、教学管理人员之间的联系和交流。

六、其他

()在教学督导中发现的教风、学风、教学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各系(部)主任为第一责任人,负主要责任;

()对检查中发现的教学违规问题,按《廊坊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事故处理办法》(廊职院发〔201428号)执行;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廊坊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制度》(廊职院发〔200630号)同时废止;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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